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于1月26日在奥捷大厦召开
发布时间:2026-01-23阅读数:39来源:作者:
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6年1月26日在奥捷大厦召开
1月22日,县政协召开十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于1月26日召开。县政协主席解恭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委员提交提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大会议程、日程(草案),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委员分组名单(草案),小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关于表彰2025年度优秀履职委员、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热心公益事业委员的决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
会议强调,要坚持量质并举提升提案工作水平,政协常委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恪守会风会纪要求。会议筹备和召开阶段,各筹备小组要把各项会前准备工作抓细抓实、落地见效,要立足各自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推动分工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政协清河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2日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至27日在奥捷大厦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中共清河县委书记樊振宇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清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政治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六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九、县政协主席解恭朝讲话。
会议召开的时间如需调整,授权主席会议作出决定。